近日,红河州建水县的苏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帖,称其弟弟苏某就读的建水县第一中学,以苏某“操行分”不合格为由劝令其转学,目前苏某已“失学”在家三周。此事引发网友讨论,什么是“操行分”?不合格就被劝令转学,何来如此大的威力?
从苏先生提供的《班级操行量化考核登记表》中可以看到,学生离开教室、听写不过关、缺交作业、作业空题等行为都会被扣分。当然,也有因课堂表现优异、积极回答问题等事项获得加分。

根据苏先生提供的该校《学生管理规定》,对于手机违规使用的处分为:1、凡是将带有屏幕的MP3、MP4、智能手表、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者,给予“留校察看”处分;2、若以前受过处分但未撤销的学生违反第1条规定,一律给予“劝令转学”处分。苏先生说,弟弟去年曾因违反校规被记小过,后被发现携带违禁品“智能手表”,操行分被扣6分。今年,学校依据以上管理规定对其作出“劝令转学”处理。
如此来看,学校的处罚似乎确有依据,但其所依据的规定可能正是引发争议的源头。从“操行分”被扣的事项来看,对学生的管理“细致”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,学生一言一行、时时刻刻都在被“考核”,加或减的分数还会累加。那么,如果学生没有犯什么大错,细枝末节的“小过”叠加,最终会否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?有网友表示,这样的考核制度名目繁多令人窒息,天天考虑这么多还怎么用心学习。
根据该校规定,凡是将带有屏幕的MP3、MP4、智能手表、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者,给予“留校察看”处分。令人不解的是,高中生带一块智能手表至于被给予“留校察看”这么严重的处分吗?





